2010年科研工作量统计通知
时间:2010-06-18 来源:院办 作者:lzj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教科研成果

统计、认定及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根据学院年度考核和《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奖励办法(2008年修订)》的相关精神,定于2010年6月20—30日对2009—2010学年度教科研成果进行收集、统计与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况,对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以及各系(院、部)的年度教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及考核对象

学院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均为成果统计对象;凡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学院在职教职工均属于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

非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新进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均不属于考核对象。

二、统计及考核时间

教科研成果统计的时间为一年,即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取得的成果或完成的教科研工作,不在该范围内的成果及其他教科研工作不作考核依据。

三、统计及考核程序

1、请各部门首先依据人事处核定的考核人员名单、职称、年龄、是否双肩挑认定考核人员的信息,特别是额定工作量。

2、教科研成果统计以部门为单位,所有参与考核的教职工将本人该期间内取得的教科研成果按要求填报到教科研管理系统中,并将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进行统计核实,产学研工作处复核。机关各部门(不包括图书馆、附属医院)由产学研工作处直接核实,各部门要将论文复印件(一份)按顺序整理统一交产学研工作处,以便进行复核和存档。

3、团队集体完成的成果,如教科研课题、著作及教材、精品课程、获奖成果等由主持人(负责人)统一填进教科研管理系统,并将著作及教材、获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进行统计复核。各部门将著作、教材、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后统一交产学院工作处,以便进行复核和存档。

4、教科研项目立项、获取科研经费、学术讲座等科研工作量项目,由考核人员填入教科研管理系统后,请各部门按照产学研工作处核定后的项目及学术讲座核定。

5、各部门将各类教科研成果汇总后,从教科研管理系统中打印出教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工作量计分表并加盖部门盖章后,于2010年7月1日前报产学研工作处张润昊老师处。

6、产学研工作处对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核实、计分复核,报主管院领导审定后,对认定的成果、工作量统计以及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初步确定公示时间为7月10日。

个人申报的成果材料应当实事求是,各部门要安排专人收集和统计成果,严格进行审核,认真把关,凡弄虚作假或虚报成果的,一经核实,撤销其教科研分值和奖励并予以通报。

产学研工作处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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